“云南亿万富翁被杀案”再开庭 被告是否存在自首和从轻处罚情节
2022-11-15 20:12:41案件回顾:
凶手称入股后未拿到钱起意杀人
家属认为是弟弟为哥哥杀人顶包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8月7日,不久前刚回云南文山老家的吸毒人员马寿聪,驾车撞伤当地身价上亿矿企老板王华聪后,又用双刃刀捅刺数刀,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马寿聪离开现场后,电话报警自首。
2019年5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马寿聪提起公诉。同年10月30日,该案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王华聪生前是云南文山州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在当地经营多家矿产公司和冶炼厂,被称作“身家上亿的大老板”。马寿聪则是吸毒人员,曾在广东某戒毒所接受为期18个月的强制戒毒。
马寿兴是马寿聪的哥哥。马寿兴曾与王华聪经营矿山生意,交往密切,后因经济纠纷翻脸。据王华聪的家属讲述,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马寿兴和王华聪没有再来往,直到事发前几个月,王华聪发现自己一处价值上千万元的房产在2009年被马寿兴转卖,委托律师维权时,两人又开始有了交集。
马寿聪则在供述中称,他曾通过哥哥马寿兴,花50万元现金入股王华聪的公司,公司关停后,自己一直没拿到钱,遂起意杀人。
2020年11月,该案一审首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寿聪死刑。马寿聪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重审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寿聪故意杀人罪名成立,未改变死刑判决。
2022年6月,“云南亿万富翁被吸毒人员杀害案”重审一审宣判。被告人马寿聪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者家属丧葬费及车辆受损损失费共69129元。法院宣判后,马寿聪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
庭审焦点:
死者家属是否有权再要求民事赔偿
被告是否存在自首和从轻处罚情节
马杰芳表示,对于马寿聪获死刑的判决结果,家属表示认同。但从始至终,家属都认为该案背后的“幕后凶手”为被告人马寿聪的哥哥马寿兴。马杰芳认为,马寿聪只是被亲哥算计、利用的,为兄弟“顶包”的弟弟。
这次重审二审,马寿聪家属并未到庭,马杰芳及其子女均到庭。开庭持续时间约2个多小时,马杰芳认为马寿聪在庭上心态平静。
马杰芳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次庭审有两大争议焦点。
此案一审宣判时,马杰芳当时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的150万元赔偿,只希望法院能严惩凶手,查清是否存在幕后黑手。但该案被发回重审后,若放弃民事赔偿,王华聪家属请的律师将无法参与出庭,死者家属希望能继续介入此案,就选择要求获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审时,法院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共69129元。
此次重审二审开庭,其中一个争议焦点为死者家属是否有权在再审期间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此次庭审的另一个焦点为,马寿聪是否具有自首和从轻处罚的情节。马寿聪仍旧表示,他是与死者王华聪存在经济纠纷才杀人。
一审的判决书中显示,马寿聪及其辩护人辩称,死者王华聪存在重大过错,霸占其财产。法院认为,马寿聪和他的父母出资50万元在哥哥马寿兴的瑞安公司获得股份,这属于他们兄弟之间私下的股份,马寿聪不是马寿兴的瑞安公司的股东。王华聪加入瑞安公司掌控公司实际经营权,期间未公布经营状况和分红,哥哥马寿兴与死者王华聪的经济纠纷与弟弟马寿聪无关。即便马寿聪认为他和王华聪存在经济纠纷,也不应该成为杀人的理由,王华聪并无过错。
马杰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马寿聪自案发到此次重审二审开庭一直称,他是因为购买王华聪公司股份一直未收到钱,与王华聪存在经济纠纷才起意杀人。马寿聪及其辩护人在此次庭审中提出,马寿聪具有自首和从轻处罚的情节。
马杰芳认为,马寿聪对案件并没有供认不讳,隐瞒了与他哥哥通话等情节,不存在自首情节。马寿聪与王华聪也不存在经济纠纷,不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若马寿聪供出“幕后人”,死者家属愿意谅解他。